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8月拟作出的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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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2026年8月拟作出的荔****电站项目、甲良镇****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8-25 17:04:27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荔****电站项目、甲良镇****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荔****电站项目、甲良镇****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省**县、**县

**** ******公司

(1)线路工程

起于甲良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止于220KV麻尾变220KV侧进线构架,全线按照单回路架空设计。线路总长42.07km,设置塔基95座。其中,**县段输电线路长23.02km,设置塔基55座;**县段输电线路长19.05km,设置塔基40座。电压等级为220kV,导线截面为1×400mm2。全线架设2根地线,2根地线均为24芯OPGW光缆。

本工程线路工程均采用架空方式走线。架空导线采用1×JL/LB20A-40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耐张塔导线采用三角形排列方式,采用三角排列方式。本工程导线为单分裂。地线采用双地线架设,采用2根OPGW-24B1-100[118.80;66.2]架空复合光缆。本工程**杆塔共计95基,其中直线塔44基,耐张塔51基。

(2)间隔工程:

在麻尾220kV变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

(3)迁改工程

对已建输电线路部分塔基、电缆线进行迁改。


1、空气污染源

施工期: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施工中划定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时,线路工程拟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部分塔基不通路区域采用人力从罐车抬至浇筑点),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文明施工。

④不使用黄标车运送设备,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⑤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尤其是距离保护目标较近塔基施工点加强扬尘管理。

⑥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运营期:无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①施工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禁雨天施工,避免地表径流排入周边地表水体;②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③本工程施工人员一般为附近村民,管理人员拟在甲良镇租房食宿,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房自带的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

间隔扩建工程运行后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量。加强检修人员作业管控,不在水源保护区水体岸边开展设备检修、清洗机具;禁止向水源保护区陆域、水域倾倒垃圾、丢弃废零部件。

3、电磁及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①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且低噪音的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迁改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依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④距离居民敏感目标较近的塔基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车辆减速慢行、基础减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⑤施工前充分与麻祥居民沟通协调,取得居民理解后方能施工,避免扰民及投诉。

运营期:

①线路选择时已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②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7.7m。

③已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④采用了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⑤本工程线路与既有线路交叉跨越时按设计规程保留足够的净空。

⑥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减少设备损坏产生的噪声影响。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运行期电磁环境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

①本项目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量不大,对于暂时不能回用的多余挖方堆放在杆塔基础连梁内。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自行运至距离项目较近的垃圾转运站处置。

③拆除的塔基、导线及绝缘子等配件尽量用于迁出后新设立的塔基,拆除损坏不能利用的部件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拆除的地下电缆外售综合利用。

运营期:无。

5、生态环境

施工期:

①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剥离的表土要分层堆放,待塔基施工结束后,对表土进行分层回填。

② 项目施工应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③ 塔基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④ 对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高大树木应取得林业部门同意意见再进行砍伐,且尽量只砍伐树干保留树根以保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对于塔基临时占地处,在农田旱地处应及时复垦,其它区域应及时覆土绿化,撒上草种或种植当地常见树木进行植被恢复。

⑥ 塔基施工应加强管理,避免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周边、践踏林地,铁塔组装材料堆放整齐,桩基开挖临时堆土、加固材料尽量置于塔基永久占地范围,避免少占用临时占地,将对周边植被及土地扰动降至最低。

⑦ 做好水土流失临时措施,牵张场地、临时占地等在施工完工后要进行植被恢复。

⑧ 拆除的塔基及导线采取就地堆放后尽量用于迁出后新设立的塔基,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项目塔基拆除后对其进行覆土,拆除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场地原貌,其中涉及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塔基拆除后将恢复成为耕地,涉及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塔基拆除后将恢复成为林地。在架线拆除过程中可采用牵张机配合拆除,确保架线缓慢降落、分段回收,不破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农作物。

对位于荔****自然保护区内已建10#塔基进行迁改时,尽量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材料临时堆放处尽量选择非林地,加快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及使用强光设备,将施工对周边的植被及野生动物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⑤在荔****自然保护区营运期线路走廊维护作业严格限定在批准范围内,不进入核心区和缓冲区,修剪植被仅针对线路安全距离内的部分植株,日常维****管理部门批准后按限定路线、限定时间开展。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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