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于2026年5月29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9号)。根据最新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该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发生变化,现已重新拟定《****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9号更正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征收范围
原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镇五会村**咀组和青苔坎村一组范围内”更正为“拟征收土地位于**镇五会村**咀组和青苔坎村一组、二组范围内”,范围详见《**县202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更正版)》(附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县202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服务中心****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8月2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邓伯平
联系电话:0831–****576
联系地址:**县**镇南外街95号4楼(**县征地拆
****中心)
附件:**县2026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
意图(更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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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