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67号)和《关于印发**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钟农发〔2026〕30号)文件精神,建设县级****基地,培育农民技术员,开展示范展示活动,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及农民技术员。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基地遴选
****基地遴选范围:
在从事种植生产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遴选5个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产业基础发展较好、辐射带动效果较好的现代****基地,****基地,开展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生产示范、培训观摩等活动。
****基地遴选条件:
具备一定规模且相****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者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租赁合同等),交通便利。
****基地的职责:
1.基地示范推广至少1个主导品种和2项主推技术;
2.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并结合农时至少开展1次观摩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30人次;
****基地享有的权利:获得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基地建设经费支持。
二、农民技术员遴选
(一)农民技术员遴选范围、数量: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鼓励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聚焦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和高素质农民,共遴选农民技术员20个。
(二)农民技术员遴选条件:1.执行党的各项农村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辐射带动农户致富;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种植水平较高、能力较强、生产效益较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高素质农民;3.能够严格落实主推技术,积极配合农技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提升生产水平。
(三)农民技术员的职责:1.配合农技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2.带头学习种养业新技术,推广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种植业,共同致富;3.积极参加县、乡(镇)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各类种植业实用技术培训。
(四)农民技术员享有的权利:1.参加技术培训,接受技术指导服务;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3.享有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民技术员物化补贴。
三、遴选程序
符****基地和农民技术员自愿申报,****中心推荐,报****审核,择优遴选5****基地和20名农民技术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范围。
四、报送方式
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将纸质版材料交****工作站(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06)。
相关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日,逾期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工作站,联系人:陶站,联系电话:(0774)****450。
附件:1.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申请表
2.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农民技术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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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