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开发区东六**段77****科技城B21栋202 | 71,645.20元 | 71,645.20元 |
采购包1****学校****幼儿园窗帘采购(二次)):
货物类(****)
| 1-1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 | 嘉鸿华 | JHH-01 | 1 | 批 | 71,645.2000 | 71,645.20 |
| 采购人代表: | 陈隽敏 |
| 评审专家: | 黄芬笙 、 林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计取。不足2500元按最低收费25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802********77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学校****幼儿园窗帘采购(二次):0.2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中,**广森****公司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的指标数值与检测报告指标结果不符,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未按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格式要求进行分项报价。**一****公司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未按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格式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赛格****公司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中标人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2套)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省**市**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4店面),同时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信息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26.com。
4.未中标人可至****领取落选通知书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26.com。
5.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
名称:****
地址:**市**区首占新区和谐路62号
联系方式:132****575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联系方式:0591-****62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颜娟
电话:059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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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