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人工晶体(白内障)配送服务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17:36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萍、王宗云、吴国际、林青、吕国振(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1.1177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曼、刘元军、顾春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59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9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宣老师、沈老师,0551-****27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蜀鑫路6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曼、刘元军、顾春燕,0551-****5904 | ||
| 附件: | |||
| 附件1 | (0702定稿)****人工晶体(白内障)配送服务.pdf | ||
| 附件2 | ******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3 | ******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工晶体(白内障)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街道西丽龙珠四路2****广场4栋1307-131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街道**路310****广场商业综合楼B-801、807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2****中心7号楼518-520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人工晶体(白内障)配送服务(01包)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时间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公司 | ****人工晶体(白内障)配送服务(02包)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时间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公司 | ****人工晶体(白内障)配送服务(03包)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时间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萍、王宗云、吴国际、林青、吕国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01包金额:1.328万元,02包金额:0.84万元,03包金额:0.72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8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01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67.93分。
本项目02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79.02分。
本项目03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1.4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ahbidding.com),联系电话:183****030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96号
联系方式:宣老师、沈老师,0551-****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
联系方式:赵曼、刘元军、顾春燕,0551-****5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刘元军、顾春燕
电 话: 0551-****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