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县鉴江镇西门街38号 | 1,758,780.00元 | ****百胜新院区二期项目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总价):****532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
| 1-1-1 | 厨房操作台 | ****百胜新院区二期项目食堂设备设施 | 食堂设备 | 古樟王等 | 详见投标文件 | 1.00(批) | 1,409,820.00 | 1,409,820.00 |
| 1-1-2 | 厨房操作台 | ****百胜新院区二期项目食堂设备设施 | 电缆 | 铭品 | 详见投标文件 | 1.00(批) | 348,960.00 | 348,96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扬 |
| 评审专家: | 谢钦地 、 李达奇 、 付** 、 黄建中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费率标准: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100-500万元(含)按1.1%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4)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东侨支行; 账号:132********02462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百胜新院区二期项目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2.334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7家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昊业****公司、******公司、**市厨都****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符合性情形3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4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结果通过。
3、政策性情况:******公司、**光合****公司、****、****酒店****公司4家投标人均提供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因此均不享受扣除政策。******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5%的价格扣除,评标价****643.00元;**光合****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5%的价格扣除,评标价****000.00元;****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15%和93431.00元的价格扣除,评标价****532.00元;****酒店****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5%的价格扣除,评标价****247.50元。
名称:****
地址:**市朝辉路958号
联系方式:185****813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蕉**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
联系方式:177****71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映红
电话:17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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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