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摇号全过程公平公正,确保符合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参与补贴名额分配。
(二)先预登记后摇号。预登记为参与摇号的前置必要环节,未取得预登记资格凭证的车辆所有人不得参与摇号。
(三)资金总量控制。摇号名额以**市可用补贴资金总额及各类车型补贴标准核算确定,确保补贴资金不超总量。
二、摇号范围
本次摇号适用于按照《2026年**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在“我的**”APP取得**市(含四县)预登记资格凭证的车辆所有人。摇号补贴类别按照《2026年**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具体内容
****运输厅统一安排,年底内共开展两轮预登记。每轮预登记结束后,当取得预登记资格凭证的车辆所有人对应补贴资金需求总额超过本轮**市可用补贴资金总额时,启动摇号机制。若未超过可用资金总额,则不触发摇号机制,审核通过后全部中签全额兑付。
(一)摇号频次及时间。
计划共开展两次摇号,在每轮预登记报名结束6个工作日后开始,第一次摇号预计9月初开展,第二次摇号预计10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投放资金额度。
1.投放总额。****运输局统筹全****运输部门资金统一摇号,全市共收到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资金5858万元(其中:市本级5233万元、**县116万元、**县80万元、**县125万元,**县304万元)。第一次摇号投放资金额度为已下达资金的100%(即5858万元);第一次摇号结束后,****运输局汇总市本级及四县资金发放情况,****运输厅进行资金清算。第二次摇号投放资金额度为第一次摇号结余资金(包括中签人放弃指标回流资金、中签人资料审核不通过回流资金等)。
2.专项资金设置。对于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仅新购新能**市冷链车辆的,在第一轮摇号拟投放资金总额中,单独切块不低于10%予以支持;仅报废、报废并更新为国六标准货车的,统筹使用剩余90%资金。
(三)工作流程。
1.发布公告。****发布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摇号工作公告,明确摇号时间、方式、流程、投入资金额度等事项。
2.开展摇号。按照预登记审核通过情况开展摇号。
3.结果公示。中签结果、中签车辆数及剩余****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补贴申领流程。
1.中签申请人应在60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新车购置、资料提交等相关程序,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补贴资格。
2.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信息须与预登记内容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3.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4.第一轮中签申请人自动放弃或按规定作废释放的中签名额及金额,自动顺延至第二轮补贴资金总额。第二轮中签申请人自动放弃或按规定作废释放的中签名额及金额,不再顺延。
四、附则
1.本方案由****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3.如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本方案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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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