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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科创楼项目(二次)流标公告
****高中科创楼项目(二次)(标段编号:****)的中标单位“******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吕艳**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新职证字201****9819号)****机关核查证实,未查询到吕艳阳的相关职称信息,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之规定,中标单位提供伪造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行为对中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宣告本项目中标无效,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