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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溪(铁铺-官塘段)村**塘渠道生态整治项目-铁铺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关于“韩**溪(铁铺-官塘段)村**塘渠道生态整治项目-铁铺片区”要求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韩**溪(铁铺-官塘段)村**塘渠道生态整治项目-铁铺片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608-445102-16-01-74324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铁铺镇镇域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为三部分实施,其中:
(一)污染治理工程:主要为**种养结合**化回用系统12个片区,对养殖尾水进行**化回用,配套粪污收集系统、引水及灌溉系统等;
(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约15.99km、渠道水系连通约2.78km、渠道清淤约19.54万m3、渠道生态护岸约11.41km、渠道生态修复约1.89万㎡、池塘清淤约3.38万m3、池塘生态护岸约1.45km、池塘水系连通约1.12km、池塘水生植物约0.11万㎡;
(三)公共空间生态化改造:包括新增生态绿地约1.23万㎡、建设生态缓冲带约0.48万㎡。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4683.63万元,其中:工程费12857.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9.13万元、预备费197.1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接文后,如有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应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开工建设。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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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估算金额达到规定招标标准,核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及公开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