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采购依据: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6万元(含税,总价包干)。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二、采购需求
(一)清查范围
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分站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资产类别包括:设备、家具用具、无形资产等(资产总数约520件,账面原值约5100万元,具体以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二)服务内容
1.账务清理:核对固定资产系统、账务系统与实物三者一致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实物盘点:逐件核实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人及使用状况(在用/闲置/报废/毁损),并制作、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3.差异处理: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产进行分类梳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提出处置建议。
4.系统调整:根据清查结果,****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调整。
5.报告出具: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报告须经注册****事务所公章。
6.制度完善: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资产管理优化建议。
(三)成果交付
1.资产清查盘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资产标签(按实际盘点数量制作并粘贴);
3.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一式贰份);
4.经济鉴证报告(一式贰份);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已完****事务所备案登记(提供证书及备案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财政、审计、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近1个月内查询截图,不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资格;项目团队至少配备3名专业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名(提供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或专项审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报告签章页复印件)。
8.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泄露采购人资产、财务及业务数据(提供保密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报名文件要求
(一)报名文件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明确总价、分项报价、税费,总价包干);
3.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财政备案证明;
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财务报告、纳税社保记录、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6.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含清查流程、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保密措施、应急预案);
8.保密承诺书;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装订与密封
报名文件应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封套注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报名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处加盖公章。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布先生
联系电话:0483-****077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303办公室
六、递交材料要求
公示期为8月25日至8月31日。请报价人于公示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将密封的报名文件送达****303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报名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标书代写
3.采购人不向未中选的供应商解释未中选原因,不退还报名文件。
4.中选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提交全部清查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6.供应商对本次比选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