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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用机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幕墙工程二标段”异议的回复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现对此情况回复如下:
经评标专家审核,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多处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投标人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及专职质量负责人,投标人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未设置专职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描述上下内容不对应不能直接看出是否设置安全负责人。
2.根据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未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3.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次招****中心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核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基础下浮不低于10.00%(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已包含结算价格里,不在另行约定,招标人进项税与招标人销项税税差由中标人承担)。”此处已明确本次招标限价清单为业主价下浮10%,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业主价下浮10%。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所述,其投标报价为业主价下浮18%。经测算,招标文件投标限价为****8550.14元,则业主价为****8550.14÷0.9=****9500.16元,业主价下浮18%为****9500.16*0.82=****4815.39元,而投标人报价为****9348.62元。
结论:****投标报价与我方测算后业主价下浮18%价格存在差异。
招标人:****
**通用机场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盖单位章)
2026年 8 月 25 日| 1 | 对“**通用机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幕墙工程二标段”异议的回复.pdf | 880.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