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一次] **港**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80****3849 发表于 2026-08-25 18:0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港**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港**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市**县溪头镇**港**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
建设内容:建设2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结构按照10万吨级预留),码头岸线总长521米。码头设计吞吐量430万吨/年,其中集装箱25万TEU/年,钢材100万吨/年,矿建材料50万吨/年,机械设备10万吨/年以及其他货物20万吨/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码头前沿进行疏浚工程,港池和岸坡疏浚总量约264.73万立方米。
本项目原环评疏浚方式为绞吸船以及抓斗船施工,疏浚土去向为陆抛,建设单位拟调整疏浚工艺,增加炸礁工艺并将部分疏浚土去向改为海抛,故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徐顺亚
(3) 联系电话:184****2960
(4) 通讯地址:**县县城迎宾大道35号301-303室
(5) 电子邮箱:****@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公司
(2) 联系人:郭工
(3) 联系电话:180****3849
(4) 通讯地址:**市**区燕岭路89号2307房
(5) 电子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