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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县2026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
1.对第二条中“因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已单****集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得申报项目”予以删除。
2.在第三条第一款中增加:同一服务主******社系统和农业农村部门重复申报项目。
3.将第三条第二款改为:主要用于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围绕多环节进行补助。重点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精量播种、机收减损等关键薄弱环节,优先支持服务主体运用气力式播种机等先进农机设备,在大豆、玉米社会化服务中运用水肥一体化、大垄密植、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技术,水稻社会化服务中运用智能浸种催芽、基质育秧、钵育摆插、侧深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促进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4.在第三条第三款中增加:国家已单独支持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不再补助重复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与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同一地块,非小农户的托管户获得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服务主体不能获得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
5.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外,原《方案》中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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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