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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我局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对《**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水厂取水口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方案公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涉及20个项目地块落实,位于**市宝光街道、分界镇、**镇、**镇、曹江镇、新垌镇6个镇(街道),北江村、溪朗村、世华村、**村等7个行政村,总面积共14.3885公顷。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共14.3885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为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坑塘水面、****基地,现调整为公园绿地、供水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三、公示时间、联系方式及公示方式
查询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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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