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清廉河职”数智化监督执纪平台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单位:元) | ||
| **** | ****“清廉河职”数智化监督执纪平台项目 | **** | **省**市**区丰庆路街道博卉路41号四季花城14号楼二单元21室 | 248000.00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清廉河职”数智化监督执纪平台项目 | 采购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符合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45****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 | 符合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越、黄琴、蔡豪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5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1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9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经三路与****银行大厦21层
联系人:张雪兵、张超
联系方式:0371-****3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兵、张超
联系方式:037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