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龙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广西-南宁-邕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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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8-25 19:31
项目名称 **市**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6-08-25 19:31 至 2026-09-24 19:31
行政区划 **壮族自治区-**市-**区 地块面积(m2) 13141.53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市**区龙祥路以西、三合路以南
经度 108.469139 纬度 22.76737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7-16 至 2026-08-26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罗菲 单位联系电话 150****2017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罗菲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0****2017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黄少莹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771-****02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区龙福路4号大唐世家一区7****商铺219号
报告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区龙祥路以西、三合路以南,占地面积13141.53m2(19.71亩),CGCS2000中心坐标为:东经108.469139°,北纬22.767370°(CGCS2000坐标为:X=****851.911,Y=548179.726)。《******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五象自然2026-0022),本次调查地块在该区域规划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资料收集、历史影像图、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访谈和对调查区域及周边地块的了解:

(1)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沿革清晰,2012年前地块作为旱地、水田、沟渠、农村道路使用。2012年依托桂政土批函〔2012〕15号完成地块内农村道路、部分水田、沟渠转用审批;2016年通过桂政土批函〔2016〕153号、桂政土批函〔2016〕830号批复,将地块内剩余水田、旱地、沟渠转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地块在2012年~2026年尚未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地块仍保留原用途使用。2018年之前、2024年至今,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地块历史上所使用农药为低毒农药,化肥为农家肥和复**,不存在较大毒性的农药与较大污染性的化肥,灌溉水源为地块内及周边坑塘、积水塘蓄积的雨水。区域坑塘农业面源长期输入影响,历史坑塘水体悬浮物本底较多,泥沙淤积特征明显,无工业废水汇入记录。规划属性方面,地块在2018年11月规划为商业用地,实际未开发利用;2026年5月6日调查地块规划作为城镇住宅用地。

(2)根据现场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有南****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制造厂建成、********加油站、****鑫万****公司、****回收站。此外还有周边居民住宅楼、村庄、学校、办公楼。

南****公司位于地块东南面,处于调查区域主导风向侧风向,厂区四周设置围挡,与地块间存在居民楼、绿化带阻隔,其排放车辆尾气不含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大气沉降迁移至地块的可能性不大;该区域西高东低,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均自西向东径流汇入临近的八尺江,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残油由码头接收处置,废水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西南面,处于区域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加油站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气大气沉降迁移至地块的可能性不大;该区域地势高程向东南方向快速降低,加油站区域地表径流主要向东南方向排泄,不会汇入调查地块。该加油站区域地下水流向与自然地形坡降基本一致,地下水整体由西北向东南径流,产生的地下水不会向地块径流,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加油站位于调查地块东面,处于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但加油站与地块之间尚有一定间隔距离(970m),并且与调查地块间均有围墙、居民楼、绿化带和道路等阻隔。加油站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其污染物浓度随距离增加呈显著衰减趋势。因此,加油站运营产生的废气不会随风向迁移至地块对地块环境空气质量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该区域地势高程东高西低,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均自东向西径流汇入临近的颜村渠后汇入八尺江,不会汇入调查地块,废水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鑫万****公司、****回收站位于地块西南面,二者处于区域主导风向侧风向,和地块之间有居民楼、绿化带阻隔,无废气产生;该区域地势高程北高南低,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由北向南渗流排泄至八尺江,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制造厂与****维修厂位于地块东南面,厂房相邻,处于区域主导风向侧风向,排放废气含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不含重金属,厂区设置围挡,与地块间存在居民楼、绿化带阻隔,废气通过大气沉降迁移至地块的可能性不大;区域西高东低,地下水由西向东渗流汇入八尺江,企业临近八尺江,废水优先汇入八尺江,不存在向调查地块迁移的水文条件,基本不会对地块土壤、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6〕8号),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地块及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规划用地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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