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新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亭县新华康枳实系列产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盐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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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康枳实系列产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禹源****公司生猪养殖厂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康枳实系列产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川盛达****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在四****经济开发区蒙子社区三组(****厂区)实施“**县**康枳实系列产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代码:****),项目占地总面积40530.57平方米,其中一期(现有厂区地块)用地面积28530.51平方米,二期(本次新增地块)用地面积12000.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改建一号综合生产车间、二号橙皮甙生产车间,**三号地奥司明生产车间、锅炉房、机修房、循环水池、冷却塔、纯水系统、消防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应急池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2#库房、3#库房、4#危化品库房及辅助功能间;依托现有公用工程(食堂、办公楼、宿舍、给排水、供电、天然气系统)、储运工程(原料库房、阴凉库房、外包材库房、辅料库房等)、环保工程(依托废水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废气处理系统等)。建成后,年产枳实系列产品共计2056.25吨:橙皮甙1200吨、地奥司明500吨、纯化微粉化黄酮成分200吨、枳实黄酮100吨、橙皮甙甲基查尔酮20吨、柚皮甙10吨、橙皮素10吨、新橙皮甙10吨、鼠李糖6.25吨。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或用作洒水抑尘;施工废土石方清运至合法弃土场,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装修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蒸汽冷凝水经过滤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分两部分收集,厂区西侧区域由现有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现有初期雨水池暂存,****处理站处理;厂区东侧及新增地块区域,由新增雨水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模块式雨水蓄水池,经隔油沉沙后回用于绿化洒水降尘;部分工艺废水(橙皮甙、新橙皮甙、柚皮甙、橙皮素和鼠李糖废水)与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质检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塔+厌氧塔+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工艺)调节池(1#、2#、3#)均质后进行后续处理;部分工艺废水(地奥司明废水、纯化微粉化黄酮成分废水与车间内预处理后的橙皮甙甲基查尔酮废水)进入调节池(4#)均质后进入好氧池进行后续处理;循环冷却排水、纯化水浓水、锅炉软水再生废水、****处理站后端絮凝沉淀池处理,****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各指标须满足与盐****处理厂协商浓度要求(其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需满足《**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5-2024)中表1要求,石油类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进入盐****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号综合生产车间、二号橙皮甙生产车间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液体物料在反应釜/罐密闭情况下采用泵投,废气经反应釜/罐连接管道微负压抽风收集,均通过管道进入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号橙皮甙生产车间橙皮甙破碎、混合均在密闭下进行,破碎和混合工序间采用管道连接,进出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除橙皮甙外,其他产品破碎、混合粉尘进入洁净区的洁净系统,由车间洁净系统经“初+中+高三级过滤”后返回车间内循环,同时过滤后废气持续排放并补入新风保持平衡;三号地奥司明生产车间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液体物料在反应釜/罐密闭情况下采用泵投,废气经反应釜/罐连接管道微负压抽风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化品库房储罐采用固定顶储罐,呼吸口通过管道接入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恶臭单元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废气挥发性试剂操作在通风橱内进行,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设置万向罩进行收集经管道进入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锅炉按照环保绩效B级设计建设,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硫化氢、氨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须执行环保绩效B级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其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一号综合生产车间、二号橙皮甙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三号地奥司明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划定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成反应釜、板框压滤机、高速离心机、万能粉碎机、微粉机、混合机、冷却塔、真空机组、纯水机组、空调机组、干燥器、锅炉、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线;纯水站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置;枳实残渣、废布袋、等交由中航工业南****公司等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须及时进行鉴别(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进行识别或鉴别,若为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不是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固废处置;在线监测废液、质量部检测废液及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沾染化学品包装、洁净室过滤系统废滤芯、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手套抹布、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渣污泥暂存间、1#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事故应急池、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危化品车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设置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JXQB-0089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23〕1号)内容,****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县不动产权第****463号、川2024**县不动产权第****052号),说明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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