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7分钟前 | 公 开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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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遴选在建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的公告 **益****公司(下称“益宁公司”)开发的“峰尚园”二期(下称“该项目”)约20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为保障民生,查清该项目所涉建筑的实体质量、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情况,为后续验收等提供合法有效的技术依据,现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该项目全部检测、鉴定技术服务工作。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峰尚园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2015年起陆续交付入住) 2.项目现状:已交付入住、未竣工验收、无完整竣工资料,施工质量安全待检测等情况。具体见现场现状。 3.服务需求:对项目主体结构质量、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结构安全、构件缺陷、施工质量、耐久性、安全适用性等进行全面检测、核验、安全性鉴定,并出具可用于司法、破产清算、资产处置、续建验收的正式CMA检测报告、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二、参选机构准入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专项资质须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 4.投标人须持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登记信息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存在挂靠、租借资质情形;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测绘资质。 (二)信誉及合规要求 1.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资质降级、无通报批评、无重大检测质量事故、无失信记录; 2.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与本案债务人、管理人、审理法院无利害关系、无应当回避情形,须出具书面《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三)人员及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 2.现场作业团队不少于10名持证专业人员,社保在本单位缴纳,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 (四)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备10 万㎡以上在建/烂尾楼工程质量检测、结构安全鉴定业绩(需提供合同备查)。 三、服务工作内容 1.对约20万平方米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全面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钢筋间距、构件尺寸、空鼓开裂、缺陷普查等); 2.结构体系安全性复核、承载力复核、耐久性评估、施工质量符合性判定; 3.排查停工遗留质量隐患、结构损伤、风化损伤、施工偏差、违规工序问题; 4.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总报告、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工程现状缺陷汇总、续建可行性技术意见; 5.配合管理人、法院、行政管理部门答疑、复核、抽检答辩; 6.配合后续主管部门抽检、复核、整改技术对接等直至符合要求。 四、服务期限 自管理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现场检测,40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完整检测、鉴定成果报告。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参选单位须一次性报整体包干含税总价(含现场踏勘、检测、试验、鉴定、报告编制、专家复核、答疑、后期配合等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破产项目专项约定 本次服务费用前期可不予预付、不予进度支付,或由管理人在检测机构出具符合约定的检测报告后在0-50%范围内酌情支付,最终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依法统一安排支付(参选单位须书面承诺接受本付款条件)。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报名申请书、参选承诺书、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营业执照、CMA资质证书、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技术团队资质证书、社保记录; 5.近五年工程检测、鉴定业绩证明; 6.完整工作方案、工期保障方案、质量保障方案; 7.最终包干报价函(单独密封)。 七、遴选评审标准 1.机构资质齐全性、合规信誉(15分) 2.大型项目业绩、项目服务经验(20 分) 3.项目团队专业配置、人员资历(20分) 4.技术方案完整性、工期保障、质量风控(15 分) 5.报价合理性、破产费用支付接受度(30分) 八、报名时间及递交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 17:00标书代写 2.所有纸质材料(一正两副+密封报价)提交或邮寄至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3.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择优选定服务机构,结果予以公示。 九、其他重要说明 1.参选单位一旦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认可破产付款方式、认可工作范围及工期要求。 2.中选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GB 标准、住建检测规程完成全部工作,报告必须合法有效、可用于破产处置及行政验收。 3.未中选单位材料不予退回。 十、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芦律师 联系电话:130****9516 办公地址:**市**区黄河路263号701 ****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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