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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及子公司2026年居民共用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 5.3.3.1技术评分第四点“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工具”中“投标人配备工作车辆的数量”的评审依据。
原文: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用的需提供租用合同以及有效合法上路的车辆行驶证并加盖工作。
澄清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用的需提供租用合同以及有效合法上路的车辆行驶证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镇涌口村大涌口大路 2-3号
联系人:冯嘉杰、何锦潮
联系电话:020-****0991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9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0893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