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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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25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7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2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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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 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 投标人要求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标书代写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1)、投标人须知1.1.4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项目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请问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缺陷责任期、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质量保证金额度,请明确 回复问题1:名称为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 新塘路(金霞路-钟石路)道路工程(标段名称)。 缺陷责任期、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质量保证金额度的相关内容已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专用条款进行约定。 问题2:包干价是否可以优惠 回复问题2:可以优惠,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不变,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四、监管部门: **省﹒**市﹒**区﹒****建设局 电话:0731-****817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号**金霞保税电商大厦2楼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731-****1535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湘江新区观沙岭街道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11楼1103 联系人:闵黄展楠(项目负责人)、廖妙傲、李晨玲 电话:0731-****8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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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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