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的通知

审批
安徽-宿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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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告知性备案”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现对商品房价格备案程序进行优化调整。

一、商品房备案范围

凡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经批准在我****园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商品住房销售**行价格备案。

二、价格备案材料及程序

(一)材料清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2.**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表;

3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以上材料进行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外加价销售、捆绑收费,不得收取未公示的各类费用。

(二)建立发展改革、房管、市场监管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商品房价格备案,****中心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监管局负责价格违法行为查处。

(三)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价格波动超过15%的须重新提交材料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宿****物价局****房管局关于**主**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暂行办法》(宿发改办〔2018〕7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表

2.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承诺书

3.**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

****委员会 ****服务中心

****

2026年7月8日

抄报:****政府


附件1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表

备案单位:(公章) 小区名称:

楼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备案编号

价格主管

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采取按套计价方式的,备案表中可不填报单价;

2.含有跃层、地下室等附属设施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3.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报房管部门,

一份留存。


附件2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承诺书

本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现就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事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不以捆绑装修、车位等名义变相涨价,不价外加价、不收取未公示费用、不实施虚假价格优惠。

3.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销售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4.申请价格备案时,****中心备案的测绘成果。

5.价格调整严格按照**市相关规定重新备案,并公示调整原因及明细。

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以下处理:

纳入**市房地产领域信用不良记录并公示;暂停项目网签、价格备案等业务直至整改完成;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附件3

**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码: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坐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起止年限

容积率

绿化率

车位配比率

建筑结构

装修状况

交付使用日期

当期销售房源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按合同约定

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代收代办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委托单位名称

前期物业服务

服务企业名称

服务内容及其标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其它相关信息

企业物价员: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企业投诉电话:


**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预售许可证号码:

最后更新日期:

幢号

房号

楼层

户型

层高(m)

建筑面积(m2)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m2)

套内建筑面积( m2)

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元/m2)

总售价(元)

优惠折扣及其条件

销售状态

备注

企业物价员: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企业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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