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第三季度“推广券”发放服务平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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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科技园区促进条例》要求,为促进产业内循环,推动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科技**(以下简称“园区”)2026年第三季度“推广券”发放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发放平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预算

本次发放资金从2026年第三季度“推广券”专项预算统筹安排,除需通过发放平台发放的“推广券”资金外,不另外向“推广券”发放平台支付任何费用。

二、实施时间

自2026年8月起实施,计划实施至2027年8月,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结束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三、承办工作要求

****管理局要求制定“推广券”发放方案及具体发放细则,落实向企业发放推广券具体工作。

****管理局要求提供“推广券”发放及核销使用平台。

(三)做好“推广券”发放、核销使用、发放成效等相关情况的实时监测,****管理局要求及时反馈。

(四)“推广券”发放结束后提供项目全程数据及《2026年****科技**第三季度“推广券”发放结案报告》。

(五)配合“推广券”审计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六)承接“推广券”发放期间咨询、投诉工作。

(七)承担保障“推广券”项目实施过程的其他相关任务。

四、申报条件

(一)资质要求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熟的互联网广告投放能力。

2.近三年参加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推广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4.申报主体应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履约期间,遇上级政策调整及各类巡视、审计、专项督查等核查工作时无条件配合、完整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拒不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整改的,自愿接受追回补贴资金、取消后续平台遴选及**资格。

(二)技术与服务能力

1.拥有较高的行业声誉,在广告投放服务领域平台市场影响力强、用户规模大,具有广泛的品牌覆盖能力。

2.拥有独立的APP或成熟的广告投放平台,提供稳定的广告投放技术服务**台使用。

3.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具备保障资**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风险管控能力。

4.为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运营团队,团队需涵盖技术、管理、运营、公关、法务、财务、客服、风控等多岗位人员,保障各环节专业支持。

5.拥有成熟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配备稳定本地专业团队,能及时解决“推广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咨询、投诉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6.自****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要求及时提供“推广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佐证材料;

(四****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推广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提供在**履约期间,遇上级政策调整及各类巡视、审计、专项督查等核查工作时无条件配合、完整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拒不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整改的,自愿接受追回补贴资金、取消后续平台遴选及**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次“推广券”发放工作方案;

(七)根据第四条相关要求提供平台介绍及各项佐证材料(如:团队能力、企业实力、本地化能力、发放平台系统demo或平台运行说明、活动管理工作方案、价格公允合规性、产业性及其他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须加盖企业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材料首页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全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所有纸质材料及盖章正本的PDF扫描件(U盘/光盘)一并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征集程序

(一)申报材料递交。报名企业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结合实际准备申报材料,材料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全套密封材料现场送往******产业室。本次征集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评审遴选。我局根据各报名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结合企业综合实力择优确定本次“推广券”发放平台。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平台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下午5:30前,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地址:****管理委员会7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98-****9442

附件:2026年第三季度“推广券”发放服务平台评审服务项目专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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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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