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江东镇韩江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审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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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江东镇韩江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区江东镇韩江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安府办函〔2026〕423号的文件精神,为提升江东镇韩江支流水体自净能力及生态多样性,有效改善江东镇污染水体水质,进一步保障下游韩**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减轻下游韩**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风险,同意**区江东镇韩江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韩**溪支流江东镇河段。主要建设范围:谢渡村长池、蓬洞村旧渠道。建设内容具体为:
建设生态复合沟渠1座,生态调蓄塘、人工湿地各2座,渠道电控闸2座,输水压力管道900米,建设总面积约68.8亩,恢复水生植被面积29620平方米。
项目分为谢渡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江东镇生态复合沟渠水质净化工程。
(1)谢渡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利用目前谢渡村长池已建设施及现状低洼塘体构建生态调蓄塘,通过**水力停留时间、种植沉水及挺水植物,拦截悬浮物并初步削减氮磷营养盐;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约38.8亩,填充碎石填料层、种植本土净化植物,形成“调蓄—沉淀—植物吸收—微生物降解”多级净化体系,对来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提升至Ⅲ类标准,消除直排污染隐患,保障下游韩**溪饮用水源安全。配套建设生态滤坝2座、提升泵站1座,增强拦污净化功能,恢复水生植被面积约14400平方米。
(2)江东镇生态复合沟渠水质净化工程:利用现状沟渠及周边用地,构建生态复合沟渠及表面流人工湿地1座,总面积约30亩,设计处理规模6000吨/天,对上游来水和面源径流实施拦截净化;****泵站2座,敷设输水压力管900米,将净化后尾水输送至上游或周边水系,实现活水循环和水**再利用;配套建设生态滤坝2座、渠道电控闸2座,强化拦污净化功能及渠道水位控制,恢复水生植被面积15220平方米,构建“沉水—浮叶—挺水”立体植物群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008.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188.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6.94万元,预备费用222.8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六、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8-445103-04-01-530305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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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水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分局、区监委办,陈捷同志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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