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四海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干馏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升级(兰炭装置)

审批
陕西-榆林-神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110536C李建林
乔少锋**省**市**市
**市孙家****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煤干馏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升级(兰炭装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21-C2521-炼焦
**省**市**市 孙家****园区
经度:****048.68 纬度: 39751.09****服务局
2021-10-28
榆政审批生态发〔2021〕114号****
2018-08-1718000
6160.84****
916********110536C**利****公司
****0802MA70EGB93M****测试中心****公司)
****0122MA76DT85742026-03-29
2026-07-222026-08-19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22eJCy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拆除原有 12×5万吨/年炭化炉、** 3×20万吨/年炭化炉及其配套设施;2万吨/年金属镁生产线环保升级改造拆除原有 12×5万吨/年炭化炉、** 3×20万吨/年炭化炉及其配套设施
分期建设,本次仅对兰炭装置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以煤为原料选用低温干馏内燃内热式连续直立方形炉兰炭生产工艺生产高质量的兰炭,同时副产煤焦油和煤气。项目以煤为原料选用低温干馏内燃内热式连续直立方形炉兰炭生产工艺生产高质量的兰炭,同时副产煤焦油和煤气。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要求:废气:炭化炉炉顶封闭、氨水焦油分离罐区,焦油罐区设集中收集系统收集溢出的无组织废气至水洗喷淋+除湿预处理+回炉焚烧;煤棚、焦棚:封闭储棚、喷淋系统; 原煤筛分、兰炭筛分:封闭储棚、喷淋系统;转运站:封闭输煤廊道,厂内设VOCs在线装置。废水:剩余氨水通过管道收集后送至****集团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循环水站排水回用于兰炭装置的熄焦工段。噪声: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固废:焦油渣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批复要求: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和处置措施,VOCs自动监测设施要与**市空气质量综合管控平台联网。废水:项目运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进行处置,确保各类污废水处置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依托的****集团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前,项目不得运行。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和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气:1.炭化炉炉顶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2.氨水焦油分离罐区、出焦系统设集中收集系统收集溢出的无组织废气;3.炉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氨水焦油分离罐区、出焦系统集中收集的废气统一送VOCs治理装置,VOCs治理装置工艺流程为干式过滤+水洗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回炉焚烧。炭化炉事故状态下VOCs不回炉,催化燃烧后排放;煤棚、焦棚:封闭储棚、喷淋系统、雾炮机;原煤筛分、兰炭筛分:封闭储棚、喷淋系统、雾炮机;转运站:封闭输煤廊道;厂区下风向安装1套VOCs在线装置,目前已与**市空气质量综合管控平台联网。废水:剩余氨水通过罐车拉运至**城兴****公司****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熄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 循环水站排水回用于兰炭装置的熄焦工段;VOCs处理系统喷淋塔排水进入氨水循环系统。噪声: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固废: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焦油渣、废催化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区兰炭装置区设1座30m2的危废贮存库,库内部地面及四周已进行防渗处置,配套设有集液池,库房内部墙体设置有换气扇,库房内部门口设置有消防沙,消防铁锹,电子称,安装有防爆照明装置等,标识标牌完善,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的危废暂存要求。
剩余氨水处置单位变动。 1.**城兴****公司为园区统****处理站,已于2025年8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完善。企业配套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酚氨回收+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设计规模90m3/h,整体处理规模可满足高浓度含氨废水处置要求。根据调查,目前该企业实际接纳水量为设计规模的80%,尚有充足处理余量。 2.本项目含氨废水产生量为12m3/h(288m3/d),**城兴****公司接收其它厂酚氨废水后富余水量18m3/h。废****公司熄焦工序,实现**化利用,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总量未增加,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3.公司编制了《****酚氨废水处理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610881-2026-086-L,预案中分析了项目酚氨废水输送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储备要求等。 综上,项目酚氨废水处置措施从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及输送环境风险分析、废水排放去向可知,该变动未向环境不利方向发展,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土壤及地下水:厂区应按设计、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规 范进行分区防渗,规范设立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 监测计划。加强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日常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环境管理:强化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项目在原厂址升级改造设计方案须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企业必须建设严格的“三级防控”体系,落实事故水不出厂的保证措施;修编企业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园区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以新代老: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认真完成现有工程环保问题的整改;企业在升级改造的兰炭装置运行前确保原有的兰炭装置拆除,并妥善处置拆除现有工程产生的固废。土壤及地下水:依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煤干馏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升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结论,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未揭露地下水,厂区无潜水含水层,地下水对建(构)筑物无影响。因厂区不具备地下水赋存条件,无法开展地下水监测,故厂区不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为满足土壤污染隐患管控要求,现场增设深层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监测。 环境管理:公司建立有环境风险管理责任制,经调查,已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编号为:610881-2025-146-M。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补充更新了应急物资,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开展演练。 以新代老:1.12×5万吨/年炭化炉已全部拆除(拆除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3×20万吨/年炭化炉。 2.厂区设无组织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VOCs),治理工艺为干式过滤+水洗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回炉焚烧。 3.氨水焦油分离区全部建设于地面以上,内设氨水焦油分离罐、沉渣罐,储罐为防腐钢材质,且外部设置有防渗漏保护层;并设置3.9m围堰,围堰内设置液位泄漏报警装置 4.废水经****园区****处理站(**城兴创展****公司)处理,根据验收调查,该公司废水处理工艺及规模均能满足处理要求。 5.原有的兰炭装置拆除前,制定了****关于焦化炉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实行,经调查,拆除过程中存在危废有酚氨废水和焦油渣两类;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旧可回收金属废物(拆除的结构钢、设备壳体等)与其他废物(主要为拆除过程产生的耐火材料等)。 ① 氨水与焦油渣的去向:产生量约10吨,所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氨水与焦油渣均通过封闭管道系统,由专用氨水泵全部抽送至氨水储罐内进行集中暂存,整个输送过程严格密封,确保无任何形式向外环境泄漏或排放。对于氨水、焦油渣以及所有沾染上述污染物的废物(包括氨水罐、焦油罐、氨水管道、焦油管道等内部残留的焦油渣),公司均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与能力的专业单位进行合规接收与安全处置。 ② 一般固废的去向:一般废物根据其材质与可回收性,进一步细分为废旧可回收金属废物与其他废物两类。其中,废旧可回收金属废物(如拆除的结构钢、设备壳体等)794吨全部交由具备资****公司利用;****公司统一装车,运****园区内指定的、符合环****处理场,进行规范处理。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煤干馏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升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结论,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未揭露地下水,厂区无潜水含水层,地下水对建(构)筑物无影响。因厂区不具备地下水赋存条件,无法开展地下水监测,故厂区不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为满足土壤污染隐患管控要求,现场增设深层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监测。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表2标准 剩余氨水通过罐车拉运至**城兴****公司****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熄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 循环水站排水回用于兰炭装置的熄焦工段;VOCs处理系统喷淋塔排水进入氨水循环系统。 验收监测期间熄焦水补水口水质pH值范围为6.8~7.4,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挥发酚最大日排放浓度分别为52mg/L、26mg/L、1.25mg/L、0.06mg/L,氰化物未检出,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表2标准。回用水池水质挥发酚最大日排放浓度为0.15mg/L,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表2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炭化炉炉顶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2.氨水焦油分离罐区、出焦系统设集中收集系统收集溢出的无组织废气;3.炉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氨水焦油分离罐区、出焦系统集中收集的废气统一送VOCs治理装置,VOCs治理装置工艺流程为干式过滤+水洗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回炉焚烧。炭化炉事故状态下VOCs不回炉,催化燃烧后排放;煤棚、焦棚:封闭储棚、喷淋系统、雾炮机;原煤筛分、兰炭筛分:封闭储棚、喷淋系统、雾炮机;转运站:封闭输煤廊道;厂区下风向安装1套VOCs在线装置,目前已与**市空气质量综合管控平台联网。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1.炭化炉炉顶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2.氨水焦油分离罐区、出焦系统设集中收集系统收集溢出的无组织废气;3.炉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氨水焦油分离罐区、出焦系统集中收集的废气统一送VOCs治理装置,VOCs治理装置工艺流程为干式过滤+水洗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回炉焚烧。炭化炉事故状态下VOCs不回炉,催化燃烧后排放;煤棚、焦棚:封闭储棚、喷淋系统、雾炮机;原煤筛分、兰炭筛分:封闭储棚、喷淋系统、雾炮机;转运站:封闭输煤廊道;厂区下风向安装1套VOCs在线装置,目前已与**市空气质量综合管控平台联网。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氨、SO2、NOX、硫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5mg/m3、0.042mg/m3、0.050mg/m3、0.009mg/m3、0.409mg/m3,苯、苯并[a]芘、氰化氢、酚类化合物均未检出,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标准限值。 焦炉炉顶颗粒物、苯并[a]芘、氨、苯可溶物、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743mg/m3、7.00×10-3μg/m3、0.34mg/m3、0.060mg/m3,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要求。 焦油氨水分离罐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1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范围分别为59.1~62.5dB(A)、47.8~53.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分别为上游背景点、污染源点、下游扩散点;厂区应按设计、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分区防渗,规范设立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监测计划。加强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日常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煤干馏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升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结论,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未揭露地下水,厂区无潜水含水层,地下水对建(构)筑物无影响。 因厂区不具备地下水赋存条件,无法开展地下水监测,故厂区不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为满足土壤污染隐患管控要求,现场增设深层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要求:焦油渣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批复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焦油渣、废催化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区兰炭装置区设1座30m2的危废贮存库,库内部地面及四周已进行防渗处置,配套设有集液池,库房内部墙体设置有换气扇,库房内部门口设置有消防沙,消防铁锹,电子称,安装有防爆照明装置等,标识标牌完善,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的危废暂存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批复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项目在原厂址升级改造设计方案须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企业必须建设严格的“三级防控”体系,落实事故水不出厂的保证措施;修编企业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园区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公司建立有环境风险管理责任制,经调查,已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编号为:610881-2025-146-M。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补充更新了应急物资,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开展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酚氨废水处理依托****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处理站(**城兴****公司)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