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1393
传 真:020-****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大柘镇工业大道1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旧厂区伴生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位于**省**市**县大柘镇工业大道1号。项目治理对象为****旧厂区酸溶车间放射性污染物,治理工程实施后,富远稀土旧厂区治理后场所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水平。 |
| 环评机构 | **智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治理过程优先使用机械刮除方法等物理去污方案,基本无扬尘产生,落实通风与防护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无未采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