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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7MA499GE202 | 建设单位法人:陈炳军 |
| 史夕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刘家场镇三望坡村 |
| **梦皓钙业石灰岩开采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2-B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刘家场镇三望坡村 |
| 经度:111.430990 纬度: 30.0710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8 |
| 松环保审文〔202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0 |
| 2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7MA499GE2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87MA499GE2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9QGYA6K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187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石灰岩50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石灰岩500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基建准采②凿岩爆破③挖掘装卸④运输⑤破碎-筛分⑥堆场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干法:①基建准采②凿岩爆破③挖掘装卸④运输⑤破碎-筛分⑥堆场储存 湿法:①基建准采②凿岩爆破③挖掘装卸④运输⑤破碎-水浴清洗-筛分⑥堆场储存 |
| 生产工艺:①实际建设过程中视市场情况,产品尺寸发生变动,总生产产能未发生变动;②项目建设过程较长,随着时间推移实际建设过程中,实际生产设备数量及型号较变更环评有所调整,采矿设备的更新换代,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数量、型号均有所变化且新增水浴清洗相关设备,属于生产设备选型优化及环保设备增补,但产能未发生变化,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且各生产工序功能单元完整,满足设计产能要求;③因新增水浴清洗、洗砂工序,新增水浴清洗废水、洗砂废水,故新增水处理工序和PAC用量。以上变动新增水浴清洗废水、洗砂废水泵入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处理,污泥被压成泥饼堆积,处理后的**泵入**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未新增废水排放口,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 办公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15m3/d; 采**、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采**及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采场东侧低洼处建设1600m3初期雨水池;工业场地东侧低洼处建设280m3初期雨水池,暴雨后期雨水排至洛溪河。 废气: ①剥离粉尘:实施分区作业,通过洒水抑尘; ②凿岩粉尘:采用湿法凿岩,自带收尘器; ③爆破废气: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过程采取水封炮眼,爆破结束及时洒水抑尘; ④车辆运输粉尘:对道路硬化、控制车速、定期清扫洒水、加强管理等措施; ⑤给料输送粉尘:皮带输送廊道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在皮带机末端安装喷水抑尘装置; ⑥破碎、筛分粉尘:粗碎、细碎、初筛及细筛粉尘分别经1#、2#、3#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 ⑦排土场粉尘:沿排土场每50~80m设置一处洒水喷淋设施,辅助配备1台洒水车,对排土场进行洒水抑尘,并用尼龙网和苫布覆盖,减少风蚀面; ⑧矿石堆场粉尘:采取封闭式仓储车间,采取围挡和洒水抑尘; ⑨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 噪声: ①使用多孔微差爆破、严密堵塞炮孔,采用水封爆破等方法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禁止在午休和夜间爆破;②将破碎及****钢构厂房内;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④禁止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对外运输;⑤加强厂区绿化。 ①废土石方:项目基建剥离土、废石部分用于回填整平工业场地和道路修建,剩余部分堆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作**内露天采坑和工业场地的生态恢复,施工时应将表层耕作土、底层生土和废石分区堆放。项目新修道路至办公区、山顶及工业场地挖方全部回用于道路修整;**截水沟、导流渠挖方用作挡土墙、透水坝建设;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条给料机产生的泥土堆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绿;③废机油:在工业场地机修车间旁建设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④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建设雨污分流系统。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 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复垦复绿、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 采**、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采**、排土场及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排土场下游修建挡土墙,底部建设排水涵管;采**东侧低洼处建设3000m3初期雨水池;工业场地南侧低洼处建设28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回用装置回用于采**、工业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暴雨后期雨水排至洛溪河。 水浴清洗废水、洗砂废水:泵入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处理,污泥被压成泥饼堆积,处理后的**泵入**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气: (1)剥离粉尘:实施分区作业,洒水抑尘措施,无组织排放; (2)凿岩粉尘:采用湿法凿岩,自带收尘器,无组织排放; (3)爆破废气: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过程采取水封炮眼,爆破结束后及时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4)挖掘装卸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无组织排放; (5)车辆运输粉尘:道路硬化、车辆控制车速、定期清扫洒水、车辆篷布覆盖运输、加强管理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6)进料口输送粉尘、给料输送粉尘: ①干法生产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封闭,雾化喷淋抑尘,无组织排放; ②湿法生产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封闭,水浴清洗抑尘,无组织排放; 给料输送系统及皮带输送廊道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雾化喷淋抑尘,在皮带机末端安装喷水抑尘装置,无组织排放; (7)破碎、筛分粉尘: ①干法生产线: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粗碎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经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细碎粉尘、初筛及细筛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经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湿法生产线: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粗碎、细碎、初筛及细筛粉尘经自进料口开始全流程工作面水浴清洗、密闭措施处理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8)选粉粉尘:设备自带旋风收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9)矿石堆场粉尘:采取封闭式仓储车间,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10)排土场粉尘:沿排土场每50~80m设置一处洒水喷淋设施,辅助配备1台洒水车,对排土场进行洒水抑尘,并用尼龙网和苫布覆盖,减少风蚀面,无组织排放。 (11)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噪声: ①使用多孔微差爆破、严密堵塞炮孔,采用水封爆破等方法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禁止在午休和夜间爆破;②将破碎及筛分系统、水浴清洗、洗****钢构厂房内;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④汽车运输机械设备作业时减速慢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工作时间,禁止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对外运输;⑤加强厂区绿化;⑥对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专用车间隔声。 ①废土石方:项目基建剥离土、废石部分用于回填整平工业场地和道路修建,剩余部分堆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作**内露天采坑和工业场地的生态恢复,施工时应将表层耕作土、底层生土和废石分区堆放。项目新修道路至办公区、山顶及工业场地挖方全部回用于道路修整;**截水沟、导流渠挖方用作挡土墙、透水坝建设;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条给料机产生的泥土堆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绿;③废机油:在工业场地机修车间旁建设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④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⑤压滤污泥:压成泥饼堆积暂存于压滤车间,定期清理后暂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 |
| 环境保护措施: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变动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复垦复绿、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以上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未新增废水排放口,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②“新增水浴清洗、洗砂工序,新增水浴清洗废水、洗砂废水”,水浴清洗废水、洗砂废水泵入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处理,污泥被压成泥饼堆积,处理后的**泵入**池循环利用,不外排。以上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未新增废水排放口,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③破碎筛分工序分干法生产线、湿法生产线,干法生产线已落实粗碎粉尘经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细碎粉尘、初筛及细筛粉尘经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湿法生产线已落实粗碎、细碎、初筛及细筛粉尘经自进料口开始全流程工作面水浴清洗、密闭措施处理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且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各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且排放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其他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④“新增压滤污泥”,污泥压成泥饼堆积暂存于压滤车间,定期清理后暂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零排放,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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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758 | 2.07 | 0 | 0 | 1.758 | 1.75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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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采**东侧低洼处建设3000m3初期雨水池;工业场地南侧低洼处建设280m3初期雨水池、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复垦复绿、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 (2)采**抑尘废水、工业场地抑尘废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3)采**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采**、排土场及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排土场下游修建挡土墙,底部建设排水涵管;采**东侧低洼处建设3000m3初期雨水池;工业场地南侧低洼处建设28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回用装置回用于采**、工业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暴雨后期雨水排至洛溪河。 (4)车辆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 (5)水浴清洗废水:水浴清洗废水部分进入产品损耗,部分泵入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处理,污泥被压成泥饼堆积暂存于压滤车间,定期清理后暂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处理后的**泵入**池(1200m3)循环利用,不外排。 (6)洗砂废水:洗砂废水部分进入产品损耗,部分泵入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处理,污泥被压成泥饼堆积暂存于压滤车间,定期清理后暂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处理后的**泵入**池(1200m3)循环利用,不外排。 | 验收期间生活污水不具备采样条件,故未开展验收监测。 |
| 1 | (1)剥离粉尘:实施分区作业,洒水抑尘措施,无组织排放; (2)凿岩粉尘:采用湿法凿岩,自带收尘器,无组织排放; (3)爆破废气: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过程采取水封炮眼,爆破结束后及时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4)挖掘装卸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无组织排放; (5)车辆运输粉尘:道路硬化、车辆控制车速、定期清扫洒水、车辆篷布覆盖运输、加强管理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6)进料口输送粉尘、给料输送粉尘: ①干法生产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封闭,雾化喷淋抑尘,无组织排放; ②湿法生产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封闭,水浴清洗抑尘,无组织排放; 给料输送系统及皮带输送廊道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雾化喷淋抑尘,在皮带机末端安装喷水抑尘装置,无组织排放; (7)破碎、筛分粉尘: ①干法生产线: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粗碎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经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细碎粉尘、初筛及细筛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经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湿法生产线: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粗碎、细碎、初筛及细筛粉尘经自进料口开始全流程工作面水浴清洗、密闭措施处理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8)选粉粉尘:设备自带旋风收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9)矿石堆场粉尘:采取封闭式仓储车间,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10)排土场粉尘:沿排土场每50~80m设置一处洒水喷淋设施,辅助配备1台洒水车,对排土场进行洒水抑尘,并用尼龙网和苫布覆盖,减少风蚀面,无组织排放。 (11)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1)剥离粉尘:实施分区作业,洒水抑尘措施,无组织排放; (2)凿岩粉尘:采用湿法凿岩,自带收尘器,无组织排放; (3)爆破废气: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过程采取水封炮眼,爆破结束后及时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4)挖掘装卸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无组织排放; (5)车辆运输粉尘:道路硬化、车辆控制车速、定期清扫洒水、车辆篷布覆盖运输、加强管理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6)进料口输送粉尘、给料输送粉尘: ①干法生产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封闭,雾化喷淋抑尘,无组织排放; ②湿法生产线:采用三面围挡+顶棚封闭,水浴清洗抑尘,无组织排放; 给料输送系统及皮带输送廊道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雾化喷淋抑尘,在皮带机末端安装喷水抑尘装置,无组织排放; (7)破碎、筛分粉尘: ①干法生产线: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粗碎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经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细碎粉尘、初筛及细筛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经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②湿法生产线:破碎筛分车间封闭,粗碎、细碎、初筛及细筛粉尘经自进料口开始全流程工作面水浴清洗、密闭措施处理后,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8)选粉粉尘:设备自带旋风收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 (9)矿石堆场粉尘:采取封闭式仓储车间,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10)排土场粉尘:沿排土场每50~80m设置一处洒水喷淋设施,辅助配备1台洒水车,对排土场进行洒水抑尘,并用尼龙网和苫布覆盖,减少风蚀面,无组织排放。 (11)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DA002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①使用多孔微差爆破、严密堵塞炮孔,采用水封爆破等方法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禁止在午休和夜间爆破; ②将破碎及筛分系统、水浴清洗、洗****钢构厂房内;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 ④汽车运输机械设备作业时减速慢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工作时间,禁止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对外运输; ⑤加强厂区绿化; ⑥对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专用车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①使用多孔微差爆破、严密堵塞炮孔,采用水封爆破等方法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禁止在午休和夜间爆破; ②将破碎及筛分系统、水浴清洗、洗****钢构厂房内;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 ④汽车运输机械设备作业时减速慢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工作时间,禁止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对外运输; ⑤加强厂区绿化; ⑥对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专用车间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厂区内危废暂存场所的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规范要求;废土石方用于回填整平工业场地和道路修建,剩余部分堆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作**内露天采坑和工业场地的生态恢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条给料机产生的泥土堆存于排土场后用于**生态复绿;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零排放。 (2)废土石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剥离土、废石用于回填整平工业场地和道路修建,全部运送堆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零排放。项目新修道路至办公区、山顶及工业场地产生的废土石方全部回用于道路修整;**截水沟、导流渠产生的废土石方用作挡土墙、透水坝建设。 (3)筛条给料机产生的泥土:送至排土场堆存,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零排放。 (4)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堆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作生态复绿。 (5)压滤污泥: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水洗污水泵入污水处理系统+压滤系统处理,污泥被压成泥饼堆积暂存于压滤车间,定期清理后暂存于排土场,后期回用于**生态复垦复绿,零排放。 (6)废机油:项目设备在保养和维修过程中会有废机油产生,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14-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威立雅环境****公司安全处置,零排放。 |
| 1 | (五)采矿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露天采坑、排土场、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的表土剥离与保存、挡土墙、截排水、封边墙等工程,工业场地、排土场及道路采取绿化措施,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功效;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及《**市王家淌**水泥用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全面做好闭矿期**生态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工作。 | 已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临时占地已完善复垦复绿。开挖面、路基边坡等裸露土地,已及时植树种草进行同步绿化;对受破坏的植被及时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2)采**防治措施:采**设截水沟,场内沿采矿平台设置导流渠,采**初期雨水经导流渠汇集至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回用采**降尘用水,剩余部分作为清洁雨水直接排放。采**空旷平台采取植物措施,同时撒播草籽。地表开采范围外设置栅栏封闭处理,并设安全警示牌,四周设观测站,设监测点、加强滑坡区的实时监测。 (3)工业场地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建设截水沟,导流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导流渠汇集至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加工区洒水、抑尘。在工业场地周边撒播利于水土保持的植物,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道路两侧设排水沟,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道路两侧边坡进行防护。 (4)生态恢复措施:项目闭矿期生态恢复的主要范围包括**、采矿场基底、排土场、工业场地和道路、边坡等,对破坏的土地复垦为林地及草地。采**复垦-露天采**范围内剥离土部分用于回填整平工业场地、修建矿山公路,剩余部分全部堆放在排土场,后续用于复垦复绿。工业场地复垦-矿山开采结束后对工业场地内的建筑设施进行拆除,能够二次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卖给附近村民,剩余废弃****垃圾场,防止二次污染。建筑拆除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再进行覆土,地块中的道路排水系统应与外界排水系统相连接,避免雨季造成内涝。排土场复垦-矿山闭坑后,先将表土转运至各个复垦地块用于覆土,后对排土场采用必要的措施对堆积平台实施压实或平整,加大林地恢复的可操作性,最后进行穴状覆土。 (5)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包括采**、工业场地、排土场及矿山公路等。①剥离表土及废石堆存于排土场,并分区堆放,其表层耕作土作为生态恢复覆土。②已布置两段挡土墙,一段挡土墙位于排土场下方+380m水平,长度为240m,另一段挡土墙布置于工业场地前缘,长度140m。③已在采**及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建设导流渠,道路两侧开挖排水沟,排土场底部建设排水涵管。④工业场地、排土场及道路采取绿化措施,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功效。进行边坡防护、坡脚防护、修筑挡土墙、坡面防护,后采取植物护坡措施。 已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及《**市王家淌**水泥用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全面做好闭矿期**生态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工作。 |
| 1 | (六)加强运营期和闭矿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工业场地区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定期对最终台阶、边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堆场上游设截洪沟,下游设挡土墙;汛期疏浚堆场外截洪沟及下游导流渠,确保排水设施畅通,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场内集水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事故;服务期满后,对其进行封场,并及时制定封场后的生态恢复方案;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 已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企业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车间周围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其使用及管理;均符合防火、消防、防爆要求;且配备相关应急物资。 ②定期维护保养废气处理设施,保障装置的正常运行。若装置无法进行,应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进行生产。 ③设立安环部门,负责全厂的安全运营和环保管理。加强全员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及应变能力。特种作业要求持证上岗,做好各类工艺参数的控制和记录。 ④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落实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已设置消防、通风及报警装置,并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⑤已落实矿山道路、操作台的边坡护理和固定工作;排土场已设置下游挡土墙、初期雨水池;排土场及矿石道路周边已设置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已设置初期雨水池、回用装置。 ⑥****公司进行爆破,爆破公司随车带足炸药,爆破完成后将剩余炸药随车带走,项目不设炸药库,不储存炸药;同时项目不设置柴油储罐,****加油站加油车输送至**后,随加随走。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和爆破的相关报批制度。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爆破规程,爆破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⑦已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演练记录、总结报告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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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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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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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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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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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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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