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一期一步)、供水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31日
****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一期一步)、供水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税6%) | 质量承诺 | 交货期 |
| 1 | **** | ****256 | 按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约定履行水土保持监测职责,确保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质量。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查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预计服务期暂定为2026年8月至2029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2 | 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 ****000 | 我方承诺,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自治区现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监测外业原始数据真实、完整,内业计算合理有据,监测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年报、监测总结报告等全套成果,规范开展水土保持 “绿黄红” 三色评价,成果完全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规定,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备工作,确保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回执。若因我方成果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我方无条件免费修改完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查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预计服务期暂定为2026 年 8 月至 2029 年 12 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3 | ****委员会****监测中心站 | ****000 | 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确保质量、进度,不擅自变更、增减合同标的物及款项,做好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查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预计服务期暂定为2026年8月至2029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张长伟 | (1)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编号:201********320********000003;(2)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证,编号:202****0368 |
| 2 | 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 刘勇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AS****0048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SBJ****0060。 |
| 3 | ****委员会****监测中心站 | **伟 | 正高级工程师,202****012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委员会****监测中心站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朱春蓉,联系电话:137****9486,邮箱:cr_zhu@chinalco.****.cn
(二)异****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办公室
电话:0897-****555,邮箱:xzjlky@chinalco.****.cn。
****管理部门:****公司法律合规部
电话:0871-****8237,邮箱:wgib@chinalco.****.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地区**县
联系人:李宗刚
电话:159****5154
电子邮件:xzjlky@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未来科学城**苑南街9号院2#楼3层301室
联系人:朱春蓉
电话:137****9486
电子邮件:cr_zhu@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