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蝴蝶广场105套房地产及802个车位整体5年+5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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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105套房地产及802个车位整体5年+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400.00 万元(首年)
出租标的共105套房地产及802个车位,包含105套房地产(出租总面积28352.4㎡,其中地上自持部分建筑面积为18641.91㎡,地上可售部分建筑面积为9710.49㎡)、地下机械车位440个、地下平面车位362个(含人防车位102个)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车位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8-26
2026-09-08
**市千帆东路555****广场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使用中,房屋租赁合同于2026年8月31日终止、车位租赁合同于2026年9月1日终止,现承租方配合出租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整租协议,至新承租方确定或至迟履行至2027年2月28日止使用中,原合同于2026年8月31日终止,现承租方配合出租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整租协议,至新承租方确定或至迟履行至2027年2月28日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1.不动产权证清单。 相关权证用途信息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0****5558
联系地址 **市千帆东路555****广场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前五年年租金不变,第6、7年在第5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3%,第8至10年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7.5%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服、文化创意经营(整体业态应符合土地合同用途管理要求)、车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整体转租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意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代表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决定接受全部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并作出如下承诺: (1)意向方已清晰了解并认可本项目所涉不动产的权属证明状态及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该不动产已取得不动产证(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意向方认可其登记的性质、用途可能与成交后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不符,并接受该等不符; (2)基于上述认可,意向方承诺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要求、产权瑕疵、违建认定等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无法使用、被拆除、被处罚、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情形)承担全部责任,不会因此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拒绝签订租赁协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由此提出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或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浙交所或相关方对意向方予以任何赔偿、补偿等。 11.承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场所作为住所地或经营场地依****公司****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51%(含)且不向下穿透),并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公司承继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就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且承租方****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约定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12.本项目涉及原承租方与次承租方之间的现租赁情况(约16248.76平方米),详见《已出租房产明细表》(见附件2)。承租方须按原条款转签租赁协议,由本项目承租方接收原客户,若因此需提前解除原出租协议,涉及违约金由承租方承担。项目成交并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后,2026年9月1日起后续租金收益归承租方所有。 13.意向方可在信息披露期间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意向方提交报名(含报名所涉及的材料)并完成交易保证金的订单支付后可至出租方处查阅附件2现有租户租赁合同等资料,严禁对查阅资料进行复印、拍照、拷贝及带离现场。 14.承租方须每个季度向出租方报备一次出租标的租赁情况(含自用及转租情况,转租租期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租期),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次承租方名称、租赁用途、租赁起止时间、联系方式、预收租金的时间。 15.承租方对经****商铺,向次承租方预收的租金不得超过6个月。 16.出租标的共105套房地产及802个车位,包含105套房地产(出租总面积约28352.4㎡,其中地上自持部分建筑面积约为18641.91㎡,地上可售部分建筑面积约为9710.49㎡)、地下机械车位440个、地下平面车位362个(含人防车位102个)。可售面积和车位出租方有权对外销售,若完成出售,整体租赁租金将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商铺、车位租赁价格清单》****商铺租赁价格进行调减。****商铺或车位租金价格,按该套《商铺、车位租赁价格清单》中租赁价格乘以系数(系数=实际整租成交价/起拍价400万元)。 17.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为出租方保留20个免费停车权益,供出租方和出租方指定人员使用。 18.首期5年租期届满前6个月,出租方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A)如考评结果未达标,则本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应配合退出整体租赁运营,附着于整体租赁运营物业范围内新增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B)如考评结果达标,本合同自动进入第二个5年租期,
租期 5年+5年(后5年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截止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日,意向方****公司)具有正在运营的商业体运营经验,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执行标准:(1)需提供商业体所在地的租赁合同或相关运营管理合同(不含仅负责物业的管理协议)或产权证明(自有产权的适用);(2)定位地图、照片;意向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现场勘察。出租方认为上述材料不足以证明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补充其他佐证资料,意向方不得拒绝】。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整体租赁运营合同》.pdf 附件1.不动产权证清单.xlsx 附件2.出租标的情况清单.xls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400-****-3939
传真 / 邮箱 /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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