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盛银数科(沈阳)技术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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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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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银数科****公司3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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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30%
321.015万元(人民币)
20工作日
2026-08-26
网络竞价
1、其余重大事项详见天昊资评报字[2026]第0100号《资产评估报告》、大华审字[2026]****002137号《审计报告》、泰华专审字[2026]第0307号《审计报告》。 2、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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