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隆****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隆****社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绿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在**省**市隆****社区“**隆****搅拌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搅拌楼)、砂石料仓、原辅材料筒仓、综合楼以及配套建设相关公用、环保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14000方吨混凝土生产线(生产周期合计总产能为28000方混凝土),项目属于配套临建工程,待**县青丰桥桥梁工程完工后,本项目即关停、拆除,恢复场地生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堆场、物料装卸产生的粉尘、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筒仓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搅拌粉尘通过进料口、搅拌楼全密闭,经配套安装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运输车辆动力扬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并设置专人进行保洁,及时清理路面同时在厂区设置喷雾桩减少扬尘产生;堆场、物料装卸起尘及采用封闭式料仓,计量斗上方设置喷雾除尘系统提高降尘效率,并定期进行洒水,筒仓粉尘经筒仓密闭并在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该部分废气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运输车辆汽车产生的尾气经加强绿化、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 (三)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废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管理。营运过程中除尘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品质检废物、砂石分离器回收的砂石及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全过程控制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