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景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对衡水喆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橡塑制品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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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服务局
关于对******橡塑制品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6-08-17 08:19: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7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点:**广川大街309号

联系电话:0318-****057 传真:0318-****99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橡塑制品项目

**省**市****开发区景州工业园

****

**山河****公司

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景州工业园,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4.41%。项目购置硫化机、轧胶机、注塑机、挤出机、烘干机、搅拌机、粉碎机、切胶机等设备用于橡塑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橡胶制品200吨、尼龙制品50吨、链网15吨、橡胶管200万标米、耐磨条9000标米、树脂软管100万标米、尼龙软管100万标米。****改革局已备案(****),**土地部门出具了土地证明(冀〔2025〕**不动产权第****494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该项目的选址意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经研究,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废气主要措施:轧胶、硫化、挤出、注塑等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东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西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塑料粉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东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西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使其达标排放。

废水主要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措施: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东、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固废主要措施: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焊渣、尼龙绳下脚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砂纸、废砂轮、除尘灰、废滤袋统一收集后外售;挤出机废滤网有厂家回收;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并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脱模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其油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试压水过滤系统产生的滤渣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以上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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