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宝龙****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省宝龙****公司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该项目位于**县朱口镇梅林村王公桥工业区,拟对现有年产细木工板2000立方米、滑梯板9000立方米生产线项目进行改扩建,建成后可年产细木工板6000立方米、生态板24000立方米。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研究所评估****生态环境局相关意见,以及《**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工信备[2025]G070028号),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需落实的重点事项:
(一)该项目锯断、木条制备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拼板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锯边、砂光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拼板、涂胶、冷压、热压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各自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台拼板机、3台热压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台上胶机、4台冷压机、2台热压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6台热压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并做好贮存、转移等台账记录,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六)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4.012吨/年、氮氧化物4.01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5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总量已通过调剂取得。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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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