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位于**市**区**路56号5套商业房地产、**区**大道佘湖山** 38#地块(华商新外滩 1#楼) 19 套商业房地产、1套住宅房地产及**市万家丽北路三段569号银港水晶城3套商业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1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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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机构 | ||||||||||||||||||||||||||||||||||||||||||||||||||
| 转让底价(元) | ****02100.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8****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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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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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银行三处抵债资产处置的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邵恒凯房估【2026】字第 070 号,置于**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包括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相关定着物,不包含可移动装饰物、家具家电等动产或其他资产。 4、转让标的部分资产已出租,具体租赁及租金情况可至转让方处查询了解,成交后,自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相关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按原租赁合同承接。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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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及权证手续办理。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和土地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有关房产权证过户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 158****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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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8-26 09:00:00 至 2026-09-21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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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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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1、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按2.4‰支付;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按2‰支付;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按1.5‰支付;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按0.7‰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2、网络竞价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按3.2%支付;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按2.4%支付;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按1.4%支付;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按0.6%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拟处置抵债资产明细清单.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88****0403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技术支持 | 王经理,137****1268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