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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8-25
| 项目名称 | 洗车服务(**县美宗洗车店,主要洗拉小猪崽的货车。) | |||
| 建设地点 | 文兴镇**村13组54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50 | |
| 建设单位 | **县美宗洗车店 | 法定代表人 | *美宗 | |
| 联系人 | *美宗 | 联系电话 | 187****6301 | |
| 项目投资(万元) | 5.5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净化池3个共计50立方 、高压洗车机2台、存储池1个、消毒机1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过滤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农田及果园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过滤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农田及果园 环保措施: 清洁过程中的干垃圾收集整理后,进入存储池,累计到达一定量用于周边农户肥田使用。生活垃圾交由环保部门收集统一处理。 | |
| 承诺:**县美宗洗车店 *美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县美宗洗车店, *美宗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