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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2026年食品安全执法抽检项目(白菜专项)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8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县 |
| 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区划 | **市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是 |
| 中介服务事项 | 食品抽样检验 |
| 所需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 |
| 服务内容 | 为****提供2026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服务20批次,抽检品类为白菜等易腐蔬菜,检测项目为甲醛。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1. 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并应当经过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抽检人员与检测人员必须分离,抽检人员、抽样信息录入人员、报告书录入人员等必须为供应商职工。 2. 成交人负责抽样单的填写、抽样、封签样品、运输等,并及时将抽样信息、检验报告书反馈给****。抽样时应依据原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等,并自备抽样工具和车辆,并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样品费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承检期间向抽样单位宣传或推销自身业务。 3. 此次采购所有工作如抽取样品、样品检验、报告书录入等均不得分包,应由成交人独立完成。 4. 成交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并向采购人出具真实有效、实事求是、符合相关标准、公正客观的《检测报告》(含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5. 成交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令)、《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6年版)》等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检验,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6. 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对检测原始数据记录进行抽查。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3个月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
| 服务金额 | ¥8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无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8-31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白菜执法抽检 2026-08-25 1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