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对**市华联汽****公司等6户债权,截至2026年8月20日,上述债权合计人民币4582.68万元,其中:本金4039.28万元,利息252.14万元,孳生息272.36万元,其他债权18.90万元。
| 债权资产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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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2026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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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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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原债权行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孳生息 |
其他债权 |
债权合计 |
债务人所在地(市级) |
抵(质)押情况 |
保证人名称 |
| 1 |
****银行 |
**市****公司 |
1338.69 |
108.52 |
144.39 |
16.95 |
1608.55 |
** |
1、胡年宝名下位于**市将军巷9号第1至4层商业用房,面积1742.77㎡。 |
胡年宝、马丽娜 |
| 2 |
****银行 |
**市华联汽****公司 |
1923.24 |
99.36 |
37.73 |
0.00 |
2060.32 |
** |
债务人名下位于**市靖城**平路8号2幢商业房地产(对应土地证**市江平路14号),建筑面积合计5365.68㎡,土地面积2614.8平方米。一幢为**,面积约151.8㎡,另一幢为6层商业办公楼,面积有5213.88㎡。 |
熊江银、张亚君 |
| 3 |
****银行 |
**市诺顿****公司 |
150.00 |
4.84 |
14.90 |
1.45 |
171.19 |
** |
无 |
蒋建峰 |
| 4 |
****银行 |
****公司 |
203.00 |
3.73 |
17.48 |
0.50 |
224.72 |
** |
该笔贷款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高丽名下两处住宅房产做抵押,分别位于金龙公寓11-602(建筑面积106.64平方米)、阳光壹佰国际城537-2301(建筑面积125.54平方米)。 |
高丽 |
| 5 |
****银行 |
鸣宏****公司 |
219.00 |
2.33 |
14.85 |
0.00 |
236.17 |
** |
抵押物为实际控制人张俊武及其配偶曹维娣名下位于时代上河苑9-202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17.47平方米。 |
无 |
| 6 |
****银行 |
****商贸有限公司 |
205.36 |
33.35 |
43.01 |
0.00 |
281.72 |
** |
抵押物已处置 |
孙苏昊、吕娜 |
| 合计 |
4039.28 |
252.14 |
272.36 |
18.90 |
458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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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位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水陆交通方便,经济氛围较好,司法环境健全。已取得司法确权生效文书,债权债务关系、担保关系较为明确,且部分债权存在商业、住宅抵押担保,市场认可度高,流通性较强,债权的实现将获得有效保障。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凡先前参与****(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胡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25-****1330、025-****1358
传真:025-****1307
通讯地址:**市**区太**路450****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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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