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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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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案 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2026) 金珀破管字第18号 ****法院于2026年6月25日作出(2026)鄂11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以下简称金珀茶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2026)鄂1124破1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成员****事务所为****管理人,罗志宏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 鉴于目前仍有部分债权人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且债权债务情况复杂,相关财务审计、工程造价鉴定等专业辅助工作仍在进行。为全面掌握债务人债权债务及资产状况,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批准,本案债权申报期限**至2026年9月25日。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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