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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春鹏机制炭厂(普通合伙)机制竹炭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质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06-2026.****.02(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6****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