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汇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3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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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30辆新能**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30辆新能**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6年8月24日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贰佰柒拾玖万肆仟柒佰元整(小写:****7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首付款后 5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到货后20个日历天内完**装、调试。

公示期: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尹宝林,联系电话:188****6293。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联系人:尹宝林

电话:188****6293

四、发布媒介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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