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鑫优品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醴陵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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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0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6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10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社区新塘组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00万元在****社区新塘组建设年加工100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有L型厂房(辊道窑烤花、贴花、原料及产品仓储)、镀膜车间(含1座立方窑)、电窑车间等,所有生产厂房及大部分设备、排气筒可依托利用。项目以日用白瓷为原料进行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贴花、烤花,部分陶瓷需要镀膜(封边、烘烤、镀膜、超声波清洗)等,设计年加工日用陶瓷10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设食堂,项目原料为烧成白瓷和花纸等,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辊道窑、立方窑、电窑等烤花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镀膜烤箱废气。

辊道窑、立方窑及镀膜烤箱以天然气为燃料,辊道窑废气经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立方窑废气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电烤花窑废气经15米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镀膜烤箱废气经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窑炉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表4陶瓷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 -2026)表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镀膜后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添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及菜地施肥浇灌。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减振、隔声、处理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花纸废底纸、不合格产品、废耐火材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泥由泥浆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