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齐基层民政服务短板,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经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社工机构运****服务站(善行驿站),为民政救助对象、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以“民政为民 民政**”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市**区2026****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项目。
(三)项目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216000.00),包含项目评估费用。
(四)服务范围:**区辖区镇、街道(企沙镇、光坡镇、沙潭江街道、王府街道、白沙万街道、渔洲坪街道)。
(五)采购内容:
1.设****服务站(善行驿站),由承接购买服务的服务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入驻,****服务站(善行驿站)为阵地**台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
2.****服务站内挂牌建设“善行驿站”,突出驿站慈善、志愿服务、社区互助的特色功能;
3.服务重点内容包括民政政策咨询及宣传服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帮扶服务、残疾人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婚姻和殡葬移风易俗、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领域直接向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相关辅助性服务;
4.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切实增强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要求,服务或经营范围应包含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社会组织。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8:00止。
(二)报名地点:****民政局304室(**区渔洲坪街道建政路与**路交汇处)。
(三)报名要求:
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31日18:00前将响应****民政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应递交的文件应包括机构简介、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信用记录截图、历年承接过的相关服务项目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原件备查,资料合格者当场即告知合格。
四、承接机构的确认
由采购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对未获得该项目承接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告方式
****政府****民政局公告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兰伟
联系电话:0770-****059
****民政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