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辽探协示字[2026]9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省**市青城子镇杨树村金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市青城子镇杨树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864G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市青城子镇杨树村金矿普查
勘查矿种:金矿
地理位置:**省**市**市青城子镇杨树村
面积:0.3886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23.****079,40.****614
123.401828,40.****576
123.403656,40.445347
123.****379,40.****536
123.****909,40.****732
0,0,1
123.****578,40.****735
123.****102,40.****685
123.****037,40.****202
123.****513,40.****251
-1,0,1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
理由:《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9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9097、****9098,传真:024-****9000。
****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