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2026版)
广大农牧民朋友:
2026年是常态化帮扶开局之年,为扎实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永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以及易地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城市规划区居住但未享受城市低保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等,以家庭为单位认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以下简称“防贫对象”),现将有关申报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6年全区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900元(含)以下。申请农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疗费用较高,家庭无力承担。
4.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因劳动能力不足、康复需求、照护需求等,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5.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承担。
6.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意外,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7.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村家庭,产业项目受市场波动,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失败,家庭收入大幅减少。
8.外出务工就业的家庭成员,受劳动力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务工收入骤减或大幅减少。
9.家庭主要劳动力成员丧失劳动力、变为弱半劳动力,导致收入骤减或大幅减少;或整户无劳动能力,收入难以承担家庭支出。
10.因水旱等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生活设施受损,自身难以解决,以及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除以上10种风险以外,其他造成家庭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可能导致返贫致贫风险。
二、申报方式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一)现场申报。****中心****服务大厅防止返贫致贫农户自主申报窗口现场填写(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申请书),也可委托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村**专干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代为申报。易地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点)申报。
(二)电话申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申报,根据人工提示,明确表明“自主申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提示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三)扫“一码通”申报。
1.微信扫描“一码通”二维码(如下图),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即可自主申报。
2.农户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中心-帮扶专区-帮扶申请,填写申报信息进行申报。
三、申请须知
(一)申请防贫对象,须配合基层干部开展入户核实,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信息,并授权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县乡逐级审核批准。过渡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直接认定为防贫对象,不再履行认定程序,不再区分对象类别。
(二)已认定的防贫对象,将根据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以及健康、教育、产业、就业、金融、社会、综合保障等方面进行帮扶。
(三)家庭困难问题已解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防贫对象,经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对稳定消除返贫风险的,按照一般农户进行管理,退出时正在享受的小额信贷贴息、公益性岗位、“雨露计划”、教育帮扶等政策,延续至合同、协议到期或当前学年完成。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
(四)风险消除后,如果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可再次申报。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常态化帮扶政策,防贫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希望广大农牧民朋友们能够自力更生,感恩奋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创造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