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30919号 ) **开发区美食村G区5栋11号2-3层房产出租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343 | |
| 134,700.00 元 | ||
| 2026-08-26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08 | |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房产 | |
| ****开发区美食村G区5栋11号2-3层房产,建成于九十年代初,主体地上3层,出租标的所在层数为2-3层,西南向,混合结构,设计用途为商业,房屋水、电、暖等设施齐全,出租面积:636.48㎡,出租用途为商业,出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出租期限为1年,出租标的现为在用状态,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 ||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联络方式:李先生:155****4771。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999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开发区美食村G区5栋11号 | 出租面积(平方米)636.48 | ||
| 商业 | 出租期限(年)1 | ||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占用 | 租金参考地段|||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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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质押、出租、第三方占用情形或设置他项权利; 2、出租标的现为明斯克KTV在用状态,与一层打通整体使用,有室内室外楼梯均可上楼,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本次出租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由出租方负责腾退,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具体以实际腾退时间为准。 3、若行使优先承租权,****交易所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开发区美食村G区5栋11号2-3层房产出租项目挂****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在挂牌期间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4、出租标的租金价格不包含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费用和租赁相关税费。 5、其他披露内容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大开房地估价字[2026]第06-020号)、《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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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执行,由 承租方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 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完成交接,具体以腾退时间为准。(明确自《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我方同意《租赁合同(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 (7)我方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租赁资产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租赁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8)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接依据。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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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0411-****0522、134****0640(工作日8:30-17:00) | |
| 网络竞价 | ||
| 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优先承租方”)时,****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优先承租权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符合条件的除优先承租方以外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非优先承租方”)时,则视为优先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交易所将按照如下方式组织交易:(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方时,****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底价与非优先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信息公告期满,如同时产生符合条件的优先承租方和非优先承租方时,****交易所将组织优先承租方和非优先承租方一同参加网络竞价,优先承租方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享有多次行权的权利,即优先承租方可多次对非优先承租方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行权,优先承租方行权则视为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并不代表最终报价,非优先承租方可通过加价的方式获得更高的有效报价。在非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承租方放弃行权的,则非优先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在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非优先承租方放弃加价的,则优先承租方成为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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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 | ||
| 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4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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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年支付; | ||
| 无 | ||
| 不涉及 | ||
| **** | ||
| ****0213MB1D351353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金普新区黄海西二路65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其他 | 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任立婷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