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委员会: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建立分类培养、多元评价的学位授予机制。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的有关规定(试行)》(研〔2026〕22号)及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对象
2024级硕博连读(第一批)研究生、2025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025级植物保护领域、**利用领域、兽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2025级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
二、开题(论证)时间
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标书代写
请各学科(方向)、类别(领域)带头人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开题(论证)日期,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委员会后组织本学科(方向)、类别(领域)研究生进行开题(论证)。
三、开题(论证)条件
1.确认履行完学费注册义务者可申请和参加开题。否则视为无效开题。
2.按培养方案应修完学位课程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方向)组织的开题(论证)。
3.凡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开题(论证)的,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
4.延期开题只适用于有正当理由未参加初次开题且获批准备案者。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三、开题(论证)要求
1.落实分类培养
(1)深入贯彻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深化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选拔,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要求,助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应有1-2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3)2025级定向专业学位博士原则上应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4)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拟参照《****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予以相关支持。
2.认真学习文件
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认真学习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的有关规定(试行)》(研〔2026〕22号)及各****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按要求开题(论证)。
3.加强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是研究生开题(论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统筹学科(方向)带头人,尽早着手,按规定组织好开题工作。研究生导师和有关研究生要认真准备、按时提报各项开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
4.规范科研记录
研究生应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规范的科研行为,对所获得的原始资料要进行直接记录,并对这些记录进行相关分析。科研记录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学院统一规格的科研记录本上。详见《****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沈农大研究〔2021〕3号)。
五、开题(论证)程序
1.研究生录入综合管理系统
参加开题(论证)的研究生须在开题日期7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录入本人开题(论证)申请信息,并在开题(论证)结束后在系统内完善开题(论证)报告信息。
2.学院提交开题(论证)准备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在开题(论证)日期7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录入开题(论证)时间、地点、小组成员,并将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学位****小组情况表》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备案。
****建设处)将组织开题(论证)督导检查。未按时提交情况表的,学校不承认其开题(论证)环节。
3.学院提交开题(论证)结果材料
开题(论证)工作完成后,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填报开题(论证)评审结果,从系统导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报告情况汇总表》,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填写《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形式统计表》,以上材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于开题(论证)日期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由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五、开题(论证)形式
硕士开题(论证)安排3或5名硕士生导师,博士开题(论证)安排5或7名博士生导师进行现场开题。****小组成员须至少有1人是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联合培养和申请外出做论文的研究生须返校参加开题(论证)。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7056
附件:
1.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的有关规定(试行)
2.系统录入开题(论证)申请说明
3.****研究生延期开题(论证)申请表
4.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形式统计表
5.农业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6.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研究生处
2026年8月2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委员会: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建立分类培养、多元评价的学位授予机制。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的有关规定(试行)》(研〔2026〕22号)及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对象
2024级硕博连读(第一批)研究生、2025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025级植物保护领域、**利用领域、兽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2025级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
二、开题(论证)时间
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标书代写
请各学科(方向)、类别(领域)带头人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开题(论证)日期,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委员会后组织本学科(方向)、类别(领域)研究生进行开题(论证)。
三、开题(论证)条件
1.确认履行完学费注册义务者可申请和参加开题。否则视为无效开题。
2.按培养方案应修完学位课程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方向)组织的开题(论证)。
3.凡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开题(论证)的,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
4.延期开题只适用于有正当理由未参加初次开题且获批准备案者。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三、开题(论证)要求
1.落实分类培养
(1)深入贯彻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深化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选拔,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要求,助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应有1-2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3)2025级定向专业学位博士原则上应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4)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拟参照《****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予以相关支持。
2.认真学习文件
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认真学习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的有关规定(试行)》(研〔2026〕22号)及各****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按要求开题(论证)。
3.加强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是研究生开题(论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统筹学科(方向)带头人,尽早着手,按规定组织好开题工作。研究生导师和有关研究生要认真准备、按时提报各项开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
4.规范科研记录
研究生应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规范的科研行为,对所获得的原始资料要进行直接记录,并对这些记录进行相关分析。科研记录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学院统一规格的科研记录本上。详见《****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沈农大研究〔2021〕3号)。
五、开题(论证)程序
1.研究生录入综合管理系统
参加开题(论证)的研究生须在开题日期7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录入本人开题(论证)申请信息,并在开题(论证)结束后在系统内完善开题(论证)报告信息。
2.学院提交开题(论证)准备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在开题(论证)日期7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录入开题(论证)时间、地点、小组成员,并将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学位****小组情况表》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备案。
****建设处)将组织开题(论证)督导检查。未按时提交情况表的,学校不承认其开题(论证)环节。
3.学院提交开题(论证)结果材料
开题(论证)工作完成后,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填报开题(论证)评审结果,从系统导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报告情况汇总表》,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填写《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形式统计表》,以上材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于开题(论证)日期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由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五、开题(论证)形式
硕士开题(论证)安排3或5名硕士生导师,博士开题(论证)安排5或7名博士生导师进行现场开题。****小组成员须至少有1人是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联合培养和申请外出做论文的研究生须返校参加开题(论证)。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7056
附件:
1.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论证)的有关规定(试行)
2.系统录入开题(论证)申请说明
3.****研究生延期开题(论证)申请表
4.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形式统计表
5.农业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6.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研究生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