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广源昇)

审批
重庆-重庆-璧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广源昇)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9450。通讯地址:****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塑料制品项目

**市**区**镇创新三路1号

****

******公司

建设单位租赁**三****公司已建3#厂房部分区域建设“****塑料制品项目”。该厂房位于**市**区**镇创新三路1号,租赁总建筑面积为946m2(其中用于生产加工的建筑面积813m2,办公用建筑面积133m2)。建设单位拟购买7台注塑机,建设1条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电脑防滑垫300万个、汽配件20万个。本项目不涉及模具生产及维修,注塑机使用的模具委托外单位进行维修。

1、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洗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能力0.7m3/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塔排污水一并进入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60m3/d)处理,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通过市政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COD、BOD5、氨氮、总磷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因子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1F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10m2。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设置1个危废贮存点,位于1F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10m2。企业应做好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各类固废严禁露天堆放,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专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避免因日晒雨淋等产生二次污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危废的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执行。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