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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溪镇长山头村美丽田园项目(一期)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清溪镇长山头村美丽田园项目(一期)坐落于**市清溪镇长山头村,毗邻清溪大道、康怡路。项目规划总面积 468127.54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入口空间提升、桥下空间活化利用、美丽田园提质改造及全域道路交通与慢行系统完善四大板块。中选单位须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对项目进行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作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出具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并通过主管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平方米(468,127.54平方米)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自行协商。 | ||
| 50.0%下浮率 至 55.0%下浮率 | ||
| 参照《**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粤安专协〔2013〕17 号)和《关于同意调整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相关服务费下浮率的复函》(清办复〔2025〕224 号)为计费依据,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价下浮率取值50%,即:最终结算价=按计费计价计算的服务费×相关系数×(1-50%)。 | ||
| 否 | ||
| 否 | ||
| 2026-08-28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