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嘉兴科技城全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大桥镇吕塘村三坝港(平湖塘至新昌路)水网联通提升工程)

审批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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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6-08-26
文 号 主题词
2026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大桥镇吕塘村三坝港(******联通提升工程)
发布日期:2026-08-26 08:17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桥镇吕塘村三坝港(******联通提升工程

**市**区大桥镇吕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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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3226.46万元,本项目涉及三坝港1条河道,总整治长度742.17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和桥涵两部分。河道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护岸工程和绿化工程。新开河道长度742.17m,开挖土方 52465.40m3,回填土方 5920.20m3;**护岸岸线总长度1425.77m(含落河缺),**落河缺3处;绿化面积5971m2。桥涵部分包括**3孔箱涵1座,涵型为4+6+4m钢筋砼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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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①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排放。小型移动搅拌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纳入市政管网;施工人员办公及生活就近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经当地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纳入**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②完善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对雨水径流进行收集,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排入周边河道;对砂石堆场、临时堆土场采取加盖篷布、土草包围护等措施,既可以减少废水产生量,也可以控制水土流失;③采用围堰挡水的方式进行施工;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施工作业中的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减少裸土面积,减少含砂雨水径流的产生量。

2、废气污染物:①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的方式防止扬尘的产生,可外架扬尘喷雾。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材、临时堆土等设置于专门的堆场内;堆场、堆料等加盖篷布并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场地中移动拌和系统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并远离周边敏感点,并配备除尘设备等其他除尘设备。③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禁止超载;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④临时运输道路应及时进行硬化;道路路面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并经常性洒水。⑤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运送临时堆土的车辆要求全密封。⑦建议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时进一步细化堆场布设位置,尽量远离村庄布设,同时做好堆场的遮盖措施,减少表土堆场的扬尘污染影响。

3、固体污染物:①工程弃土外运综合利用。②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设置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③加强临时堆土场的管理,做好围挡,防止水土流失,同时采用防尘网覆盖;严禁在河道周边、雨水管网周围堆放临时堆土,施工现场撒落的临时堆土及时清理,防止雨**土流失污染附近水体、市政管网。

4、噪声:①合理做好施工期间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避免集中施工、夜间施工等,特别是周围分布有居民区的工程,禁止夜间施工。②施工期间设置隔声围挡,同时尽量避免多台高噪设备同时运行,在必要时对高噪设备设置简易的隔声屏,以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③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④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远离敏感点;在临近敏感点处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尽可能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⑤尽可能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⑥加强管理,控制人为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9

通信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683****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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