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市**区万家丽南路二段8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车辆交付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车辆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保修手册电子版、三电保修凭证、汽车三包凭证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应保证交付的车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质量要求1、乙方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车型。 2、乙方须承诺:在甲方车辆停放使用场****政府大院)1.5km服务半径内具有所投产品可正常使用的符合国标的充电桩(快充或闪充),充电桩核心充电功率达到单枪峰值功率:1500kW;如现场核查无满足条件的充电设施时,乙方须免费完成 1 台满足条件的充电桩(快充或闪充)配套建设工程,涵盖充电桩设备采购、场地勘测、土建基础、高低压配电线路敷设、电力报装、安全防护、竣工验收等内容,所有建设相关成本、手续、协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现场核查时充电设施满足乙方承诺条件,但在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前述条件无法满足的,乙方不承担本条约定的充电桩(快充或闪充)配套建设工程免费建设义务。 3、车辆交付时,乙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车辆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保修手册电子版、三电保修凭证、汽车三包凭证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应保证交付的车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乙方应****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 4.售后服务1、车辆交付后,乙方必须针对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直至甲方能够自主使用车辆。 2、培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 3、乙方提供车辆整车保修期为6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不含人为损坏、事故损伤及各类易损耗耗材);其中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享受终身质保,不受 6 年 / 15 万公里整车保修期限约束。具体质保服务以《比亚迪汽车三包凭证及保修手册》电子版为准。 4、乙方提供24小时电话应急服务,车辆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5、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由乙方免费提供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保修期外,甲方车辆维护或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乙方应及时优惠供应。 6、乙方应将产品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保修手册电子版、三电保修凭证、汽车三包凭证、随车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乙方应将车辆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8、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的车辆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5.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8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全部货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韭菜园支行(****:810********600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付、验收合格并交采购人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①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由供应商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作为履约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验收小组由采购单位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可邀请验收专家参加验收。 ③确认验收方案:****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小组发现履约验收方案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验收过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与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④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等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⑤出具验车交接单:****小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的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共同签署验车交接单,即乙方将合同车辆正式交付给甲方。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验车交接单的,乙方有权拒绝交付合同车辆,并不负逾期交车违约责任。 ⑥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⑦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合同“一、标的信息”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合同“二、货物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①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②资料验收:供货须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资料不全视为验收不合格。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争议处理: ①验收意见争议: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个人验收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 ②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协商:甲方因合同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而拒绝接收的,甲乙双方对于合同车辆质量状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同意委托当地****检验中心进行鉴定,****中心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鉴定费由主张合同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一方垫付。如鉴**果表明合同车辆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如鉴**果表明合同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③合同履约争议: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依法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同时,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车辆随附资料。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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