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堽城猪场二期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审批
山东-泰安-宁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二次] ****堽城猪场二期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叫啥好呢 发表于 2026-08-26 10:09

****堽城猪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拟投资7000万元,在**县****猪场现有场区内闲置区域建设****堽城猪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3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主要建设6栋3层楼房猪舍(其中一层、二层为育肥舍,三层为保育舍)、环保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包括自动料线、自动刮粪、自动环控及空气过滤等设施,危废暂存间、供水、供电等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生猪常年存栏量为29304头,年出栏生猪56264头。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6人,生产班制采用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365天。项目建设周期约3个月。

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及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可行。

二、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固液分离间和粪渣储存间恶臭、沼气火炬燃烧废气、沼气食堂燃烧废气、料塔废气、食堂油烟等。

项目**污水站池体(含中转池、调节池、初沉池等)和粪渣储存间、固液分离间采用“封闭抽风+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处理后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每栋猪舍均配套除臭间,猪舍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除臭间内,除臭间内安装一层网状填料墙、一层球形填料墙作为臭气与除臭剂的接触反应载体,配套专用循环储水池,向池内投加次氯酸钠溶液除臭剂,经次氯酸钠喷淋消毒除臭后,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猪舍通风,在猪舍、污水站、粪渣储存间和固液分离间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能够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UASB产生的沼气经脱水、脱硫经阻火器后部分用于食堂做饭,剩余部分通过火炬燃烧,沼气作为清洁能源,其SO2、NOX和烟尘排放量较小,沼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料塔废气经料车卸料口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食堂1.5米的排气筒P5~P8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的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废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猪舍次氯酸钠除臭循环水池排污水、**污水站除臭装置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其他废水混合后统一进入项目**的300m3/d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站采用“二级固液分离+絮凝/混凝+UASB+曝气塘+二沉塘+氧化塘”工艺,废水经“二级固液分离+絮凝/混凝+UASB”处理后,部分废水经后续“曝气塘+二沉塘+氧化塘”处理后作为沼液还田;剩余****处理站和现有污水站UASB出水一块采用“二级A/O+二沉池+消毒池+氧化塘”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均不外排。

同时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发电机房2、次氯酸钠设备间、粪渣储存间、危废暂存间、病死猪冷库及配套管网系统等均采取分区防渗。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固液分离的粪渣、医疗废物、病死猪、废脱硫剂、消毒剂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除臭菌液废包装物、污泥、沼渣、生物除臭塔废填料、空气过滤废滤芯、餐厨垃圾(含食堂废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栅渣、固液分离的粪渣、污泥、沼渣外售**化处置;病死猪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消毒剂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除臭菌液废包****公司;餐厨垃圾及食堂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脱硫剂、生物除臭塔废填料、空气过滤废滤芯等由厂家回收。

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猪叫声、空气能机组、固液分离机、风机和泵类等,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周围200m内没有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项目不涉及重大风险源,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在项目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运营期间的防范工作,避免大面积疫情事故的发生。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9****9398

地 址:**县堽城镇里村东****堽城猪场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环泰****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0538-****037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区长城路御山府居住小区9号楼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6年8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